2013年3月1日 星期五

赦免卻報應---王明道

「耶和華我們的神阿,你應允他們:你是赦免他們的神,卻按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詩九十九8)。

  赦免和報應是絕對相反的兩件事。如果神赦免了一個人的罪就不能再報應他。如果神報應一個人就證明他必是未曾赦免這個人。希奇!這一節經文竟告訴我們說,神應允他的百姓,他「是赦免他們的神,卻按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我們不但看見這一段話,還看見這樣的事實記載在聖經中:

  「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裏,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的賜給你。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與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撒下十二714)。

  這不是一件與上文所引的經文互相符合的事實麼?耶和華因為大衛所犯的罪要從他的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他,又要在眾人面前報應他。大衛受了先知的責備以後,承認了自己的罪,他毫無掩飾的承認他得罪了耶和華,拿單告訴他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大衛的罪既然被除掉,當然是蒙了神的赦免。但耶和華藉先知拿單所說要報應大衛的話並未曾撤回,後來仍是藉那逆子押沙龍報應了大衛。耶和華赦免了大衛,卻按大衛所行的報應了他。看了這一段事蹟越發證實了上面所引的經言──「你是赦免他們的神,卻按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

  但這怎樣講呢?神既在人認罪悔改以後赦免了他們的罪,為甚麼還要按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呢?難道神還像一般心小量窄的人那樣,饒恕了別人的過失以後,想想還不能甘心,總要多多少少報復幾分纔能心平氣和麼?不是這樣。他赦免人的罪是出於他的大愛,他按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也是出於他的大愛。他清楚知道他赦免了他們的罪以後,如果不使他們受些苦痛和懲罰,他們不久還會去犯以前所犯的罪。他因為愛他們,所以在他們認罪悔改以後赦免他們的罪,他又因為愛他們,所以在赦免了他們的罪以後按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使他們因所犯的罪受苦痛,好使他們銘心刻骨,再不敢犯以前所犯的罪。他報應他所赦免的人不是由於報仇解恨,乃是因為他願意幫助他所赦免的人以後不要再去犯從前所犯的罪。

  神報應他所赦免的人,第一是為他們本身的好處,第二是為別人的好處。神這樣作,為叫人知道犯了罪以後認罪悔改雖然可以得赦免,但因犯罪而來的責罰和痛苦卻是不能免除,這樣一來,不但可以使那些犯罪以後得著赦免的人戰兢戒慎不敢再去犯罪,還可以使許多別的人看見大受警教,不敢再蹈他們的覆轍。

  比如說一個人因為偷盜他人的財物犯了罪,這時他在神的面前痛心認罪,誠實悔改,他一方面求神赦免他的罪,一方面求神拯救他,使他不致被法官定罪,不致被下在監裏。因為他誠心悔改,神赦免了他所犯的罪。神也有能力搭救他,使他不被下在監裏,但神不這樣作。神赦免了他的罪,但神還要叫他坐那幾個月的監,叫他飽嘗鐵窗的風味。叫他因此大受警教,以後不敢再去偷盜。假若神在他認罪悔改以後赦免了他的罪,還搭救他使他不至於被法院判罪,不至於坐監,請想這是他的好處不是呢?不是。這決不是他的好處。如果這樣,他以後看見別人財物的時候,還敢再去偷盜。雖然他心裏知道不應當偷盜,他那裏面的人也攔阻他作這惡事,但他的肉體既躍躍思動,魔鬼再來給他一個建議說,「不要緊,你犯了罪以後,只要認罪悔改,便可以得赦免,你現在只管放心偷罷。」在這種情形之下,他一定不免一而再,再而三的去偷盜了。同時別的人看見他犯了罪以後認罪悔改便得著赦免,而且不受甚麼報應和懲罰,一定會群起效尤,那種結果還堪設想麼?神知道這種情形。他不作這種無知的事。他的大愛使他樂意赦免人的罪,同時他的大愛更使他不能不保守他所赦免的人,使他們不再去犯以前所犯的罪,因此他憑他的慈愛和智慧恩待那在他面前認罪悔改的人,「赦免他們,卻按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

  再比如說一個人因為行淫患了惡症。他在神面前痛心懊悔承認他的罪,求神赦他,也求神立時醫好他的病。假如神當時赦免了他的罪,也醫好了他的病,你想是他的好處不是呢?是別人的好處不是呢?如果這樣,他再遇見這種試誘的時候,他還敢去行淫。他知道他只要認罪,不但可以得著赦免,而且還可以不至患病受苦。同時別的人看見他認罪以後得了赦免也得了醫治,便都大膽行起淫來,請想那還了得麼?神不這樣作。他在那個行淫的人認罪悔改以後,赦免了他的罪,但按他所行的報應他,使他患病幾個月,也許幾年,使他飽嘗因犯罪所受的痛苦,使他刻骨銘心,再不敢去行淫,同時也藉此警教許多別的人,使他們不敢蹈他的覆轍。這樣,就藉著他所患的病,所受的痛苦,保全了他,又保全了許多別的人。明白了這個理,我們便知道神赦免了人的罪,卻按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實在是極明智極慈愛的行為了。

  這個重要的真理真是我們所急需知道的。因為許多人不明白這個真理,便發生了兩種危險:一種危險是許多人以為犯了罪之後認罪悔改得了赦免,從此便甚麼事都沒有了,因此他們不以犯罪為可怕的事,也不戰競恐懼謹防犯罪,有的人甚至因為有恃無恐,便大膽犯起罪來。這種人亟需明白我們現在所講的這個真理。他們亟需明白罪雖然得了赦免,報應卻是不能避免的。他們亟需明白神樂意赦免人的罪,但他為他們的好處起見卻不能不按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他們亟需明白犯罪就免不了受痛苦遭禍害。他們亟需明白神的愛不是一種姑息的愛,乃是一種明智的愛,從這種愛裏發出來赦免,從這種愛裏也發出來懲治和責打。另外的一種危險就是許多人以為認罪悔改以後不能免去報應,必是因為神未曾赦免他們的罪。不然他們決不會再受這些苦楚。因為他們這樣想,他們便不免怨責神失信食言。他們說,「我已經懊悔承認我的罪為甚麼神不照他的應許赦免我呢!」他們不知道當他們誠心認罪的時候他們確是已經蒙了赦免。如果他們明白赦免以後還有報應,他們便不至於這樣發怨言了。比這個更危險的,就是有些人在認罪悔改以後仍然受到痛苦,便以為他們的罪沒有得著赦免,因此絕望灰心。他們心裏想道,「我已經誠心悔改,謙卑認罪,神還是不赦免我,還是照我的罪報應我,我還有甚麼指望呢?我已經成為被定罪的人。我再沒有盼望蒙神的憐憫。我只有等候神的震怒。我的悔改都是徒然,我的眼淚神沒有看見。神沒有憐憫,沒有慈愛。神只是一位殘酷可怕的神罷了。」一個人存了這種思想真是一件危險無比的事。有許多人就是因此完全離棄了神、背叛了神,落到不可挽救的地步。如果他們明白他們悔改以後仍是遭遇痛苦和報應,不是神未曾赦免他們,乃是神愛他們,免得他們以後再犯罪,他們便不至再有這種誤會了。明白「赦免卻報應」這個真理是何等要緊的一件事阿!

  明白了這個真理我們便知道赦免與報應並不是相反乃是並行的兩件事。神赦免我們的罪是因為他愛我們,神按我們所行的報應我們還是因為他愛我們。他赦免我們的罪是為我們的益處,他按我們所行的報應我們也是為我們的益處。我們悔改認罪的時候只可以求神赦免我們的罪,不可求神免去我們當受的責罰和痛苦。我說不可求神免去我們當受的責罰和痛苦,並不是說絕對的不可這樣求,乃是說不可強求。自然我們可以說,「父阿,若是能行,求你不要報應我,求你除去我當受的責罰和痛苦,但不要我的意思成就,只要你的旨意成全。」如果神看我們所求的與我們有益,因而不再報應我們,我們歡喜領受他的恩典;如果神看使我們受些痛苦更與我們有益,因而在赦免我們以後還要報應我們,我們也當存著感謝和順服的心領受他為我們所安排的。如果我們肯容神按著他的美旨待我們,一點不發怨言,不起抗拒的心,我們一定會看見他為我們所作的比我們自己所設想的好許多倍,高許多倍。他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賽五十五89)。這話真是十分可信的阿。

  說到這裏我們就不能不聯想到另外的一個問題了。有些聖徒說,「病是從罪來的;一個人患病必是因為他犯了罪。只要他悔改認罪,他的罪蒙了赦免,他的病便立時可以得著醫治。」「病是從罪來的」這句話我們一點不能否認,如果我們的始祖沒有犯罪,我們也沒有犯罪,世上一定沒有任何種患病。至於「一個人患病必是因為犯了罪」這句話就不盡然了。自然大多數的人患病確是因為他們犯了罪。當主耶穌的門徒看見那生來瞎眼的人的時候,他們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我們的主怎樣回答呢?他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提摩太「胃口不清,屢次患病。」保羅未曾勸戒他叫他認罪悔改,只是告訴他「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這些經上的教訓不都是證明「一個人患病必是因為他犯了罪」的話不可靠麼?至於這一種說法的最後的一段結論──「只要他悔改認罪,他的罪蒙了赦免,他的病便立時可以得著醫治;」──更與我們這裏所討論的這個真理不相合了。自然我們承認有些因犯罪而來的病,當那個病人認罪悔改以後神當時就赦免他,也就醫治他;但我們還需要知道更多的人在悔改認罪得了赦免以後仍需要忍受多日的疾病痛苦,好使他們以後再不敢犯以前所犯的罪,同時也警戒許多別的人使他們知道犯罪的害處。如果我們告訴人說罪得了赦免病便立時也得著醫治,我們一定會使許多悔改認罪以後病仍未得醫的人疑惑他們的罪也未曾得著赦免,因而憂懼戰兢,甚至灰心絕望,那種危險是何等大呢。

  必有人問,如果罪得赦免以後還必需受報應,那又何貴乎有這種赦免呢?不赦免要報應,赦免了以後還要報應,赦免不赦免不都是一樣了麼?不一樣。聖經所說「你是赦免他們的神,卻按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並不是說神赦免了我們的罪以後還照我們的罪報應我們。如果那樣,根本就不用赦免了。神赦免了我們的罪以後,還按我們所行的報應我們,不過是叫我們略嘗因為犯罪所受的痛苦,使我們懲前毖後,再不敢犯罪就是了,並不是照我們的罪報應我們,如果那樣,誰能當得起呢?經上很清楚的告訴我們說,「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他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他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請想如果神真要照我們的罪報應我們,我們受這樣一點痛苦就夠了麼?按我們的罪孽就止於當受這樣輕的報應麼?患幾個月的病,坐幾個月的監,受一點身體上的痛苦,遭一點物質方面的損失,就能算為照我們的罪孽當受的報應麼?縱使我們所受的痛苦和懲罰比現在所受的再大千百倍也夠不上我們所當受的報應。若不是神赦免了我們的罪,我們所遭遇的還堪設想麼?

  我們的神真是慈愛無比。他因為愛我們,所以「沒有按我們的過犯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同時他因為愛我們,不願意我們再去犯罪受害,所以「赦免我們的罪,卻按我們所行的報應我們。」如果我們清楚明白神的心意和他的作為,我們將要怎樣因他所行的「赦免」感謝他,更因他所施的「報應」歌頌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