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日 星期六

作基督的新婦---王明道

一、作基督的新婦須有基督所有的德行

若有一個誠實、聖潔、善良、溫柔、端謹、謙遜的男人,選擇一個詭詐、污濁、兇狠、乖僻、放佚、狂妄的女子,作他的妻子,我們必定以為是一件極可惜的事。決不可這樣。一個有高尚德行的男人,必須得一個德行相同的女子作他的妻子。若不是這樣,她便不能稱為他的配偶,因為她不但不能使他得少許的益處,恐怕反要使他大遭苦痛與失敗了。基督是怎樣的一位呢?他在世上的時候,天上的神兩次為他作見證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7,十七5)從來有誰曾得著神的嘉納獎譽像他呢?從來有誰配稱為神所喜悅的愛子呢?一個人能蒙神的喜悅,他的德行是何等的美好,他的義是何等的完全呢?除了神為他所作的見證以外,人也是這樣為他作了美好的見證。人最難在每日與自己往來同處的人中間顯為完全。若有人在每日且是長久與自己同處的人中間,得他們的景仰,使他們不能挑剔一點瑕疵,真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但是我們現在看見了與基督幾年同處的使徒們,怎樣見證基督的德行。彼得為基督作見證:「他並沒有犯過罪,口裏也沒有詭詐。」(彼前二22)約翰為基督作見證說:「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約壹三5)沒有詭詐、沒有犯過罪,這是何等有德行的一位。我們既然看見基督是在神和人面前顯為極其完全聖潔的,這樣,他的新婦當是怎樣的一個女子方能與他匹配呢?必是當有他的德行了。誠然是這樣。請聽經上的話說:「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是潔淨的一樣。」(約壹三23)這是何等寶貴的應許:「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但這又是何等嚴格的條件:「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是潔淨的一樣。」

基督是聖潔的;若是我們要作他的新婦,必須離棄一切污穢淫邪的思念、言語、行為、習慣、生活、作聖潔的人。基督是誠實的;若是我們希望作他的新婦,必須離棄一切詭詐虛偽的心思、言語、行為、習慣、生活,作誠實的人。基督是慈愛的;若是我們希望作他的新婦,必須除盡一切自私、自利、惱恨、嫉妒、毀謗、辱罵、競爭、殺害,等等的罪惡,作慈愛的人。基督是謙卑的;若是我們希望作他的新婦,必須除盡一切好大、喜榮、沽名、釣譽、狂妄、驕傲、自恃、侮人,等等的罪惡,作謙卑的人。更要緊的,就是應當知道,我們若是能檢點謹慎自己的言行,漸漸的很容易在人前顯出一宗敬虔善美的態度;那時,人便容易認我們為有德行的人,我們自己也很容易沾沾自足,志得意滿了。但是基督卻是鑒察我們的心思意念,他看清我們的心意如何。他判定我們是怎樣的人,不單是照著我們的言語、行為、習慣、生活,也是照著我們的志願、心思。我們在人前顯為好的時候,或者心思中仍是充滿了狂傲、愛名、嫉妒、怨恨、貪婪、淫邪、詭譎、偽善、自私、戀世,或別樣神所不喜悅的事。我們也當恨惡這些、丟棄這些,因為這些也是攔阻我們不能作基督的新婦,像那些不良的言行一樣。我們斷不可因著人的誇耀敬重就自滿。我們的新郎乃是基督。他要用敏銳的目光,公正的態度,判斷我們能否作他的新婦。因此我們當時常仰望他,要追求在他的面前沒有愧怍。
  
有一個最難的問題在這裏要發生,就是說:「信徒怎樣能有基督的德行呢?」許多人想,我們可以試著學好,漸漸除去不好的思想言行,能學幾分好,便學幾分好就是了。若是要我們成聖潔像基督一樣,這總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卑微軟弱的信徒,怎能希望像基督呢?朋友們,這樣的說法是不對的。每一個信徒都是軟弱卑微,與罪惡戰爭屢試屢敗的。但我們不要忘記了,使我們完全、使我們成聖,乃是救贖又揀選我們的主我們的新郎基督所要作成的事。聽使徒保羅的話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5~27)在這裏我們讀到基督所要的新婦,是一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但是他怎樣得著這樣的一個新婦呢?他乃是先捨了自己將她買贖了來,然後要用道當作水洗淨她,使她完全無疵,成為聖潔,到可蒙悅納的地步。真是這樣。我們自己雖然是極污穢,但是神的道足能光照我們、責備我們、指教我們、引導我們、洗滌我們、堅固我們,使我們漸漸可以成為完全。我們只要將自己完全交託於那有權能的主,並殷勤學習他的道,他自己必要用那能滌除一切污穢大有能力的水(道),洗滌我們、潔淨我們,使我們到完全聖潔的地步。
  
我們常常因為想到我們的軟弱,便喪膽灰心,這真是一宗極大的錯誤。人真不容易知道自己的軟弱,知道自己軟弱的人,又多是流於失望自棄。朋友們,這是不可的。我們實在應當知道自己的軟弱;知道了以後,便當信靠基督的應許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十二9)從此可知我們的軟弱非但不能攔阻我們成聖,反是一個良好的機會,使基督的大能在我們身上多多的彰顯出來。我們的主又應許給我們權柄可以踐踏蛇(魔鬼)和蠍子(罪),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甚麼能害我們。(路十19)我們既能得著權柄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還有甚麼地步不能到呢?使徒保羅深信信徒能以成聖的道理,他也清楚知道信徒成聖的來源,因此他為教會祝福說:「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體,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他必成全這事。」(帖前五23~24)看哪,這些都是何等能安慰能鼓勵我們的話。來罷,容我們丟棄自己,將身心獻與神,仰望我們的主的大能大力,讓他作工好了。
  
朋友們,我們不要與世人同流合污,也不要注目那些自欺的信徒。我們所仰望的新郎乃是基督。是他要給我們諸般的應許。是他可以作我們的標竿。是他率領我們,並且加給我們力量,容我們走在他的後邊罷。

二、作基督的新婦須存基督所存的心志
  
在先知阿摩司書上有話說:「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摩三3)每一個有經驗的人,都能知道不同心的兩個人同住在一處是何等的苦惱,在夫妻間更是如此。因為他們本來是要同工的,但現今他們的心志不同,旨趣各異;丈夫以為美的事,妻子卻厭惡,因而在後邊掣他的肘,使他處處感到無窮的苦痛。許多人都知道在一個夫妻不能同心的家庭中,是何等的苦悶,沒有快樂、沒有平安。現在基督既然要得一群人作他的妻子,自然他也必要他的妻子與他有同一的心志,除非這樣,她便不能作他的配偶。使徒保羅是基督的忠僕,奉基督的差遣,要為他豫備一個同心的妻子。(自然保羅自己也在其中)因此他就教訓那被召的童女說:「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到底基督的心是怎樣的心呢?保羅繼續著說:「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據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保羅告訴我們說,基督耶穌的心就是順服至死的心,順服能至於死,是何等不容易的事,但他再進一步告訴我們說,基督不單是死,並且是死在十字架上,現在容我們略加思想,死在十字架上有甚麼意思。
  
十字架的死是十分苦痛的死。他的手和腳都被釘子釘透,他全身百幾十磅的重量,都懸在兩手掌中的釘子上。他的頭被荊棘所刺,已經不曉得有多少疼痛,但他的手和腳上的疼痛,更是千百倍於荊棘的刺傷。而且他被掛在那裏要經過幾小時的長久,這是何等大的苦痛!
  
十字架的死是十分羞辱的死 他本來沒有罪;他被掛在十字架上,是順服父的旨意,擔負世人的罪惡,但四圍的人不能諒解他。他們想,好人怎能被掛在十字架上呢?兩旁的既都是強盜,中間的也不能是善類。他們因此喊著說:「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罷!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罷!」(太廿七40)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他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他倚靠神,神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神的兒子。」(太廿七41~43)就是那因罪被釘的強盜,也是振振有辭的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路廿三39)他不但受了最大的痛苦,他又蒙了不白的慙屈,忍受了這一切的毀謗、譏誚、嬉笑、輕藐。這又是何等大的羞辱!
  
十字架的死是十分傷心的死 慈愛溫柔的母親,在十字架下邊,望見了親生的兒子被掛在十字架上,受盡了苦痛與羞辱,必定是柔腸寸斷,心似刀絞。甚麼人沒有情感和愛心,何況是那深能體會人的痛苦,曾在拉撒路家中,屢次悲嘆下淚的基督,這時望見了慈母的難過,更是何等的悲傷。但還有比這個更傷心的:「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基督呼喊這話的時候,他的心豈不是悲傷到極處?素日與父親密、與父偕行、得父的喜悅和眷顧,但今日他為擔負人類的罪,便替他們成為被神所棄絕的罪犯。神棄絕了他,有震怒臨到他的身上。他在這時,伶仃孤苦,舉目無援。見棄於人的苦痛,還可以從神得著安慰,但這時被神也棄絕了,還有甚麼傷心比這個更甚?
  
唉!一層又加一層的苦痛,誰能忍受這些呢?但是父的旨意,就是必須子這樣受苦,方能成就父的工作。好了,父的旨意既是這樣,順服到底就是了。因此他甘心樂意,毫不反抗的,被人捉去、被人審問、被人羞辱、被人鞭打,至終被人釘死在那疼痛羞辱傷心的十字架上。順服父命、完全順服、至死順服,這就是基督耶穌的心。
  
好了,我們既知道基督的心是怎樣的心,便可以知道他的新婦應當如何與他同心了。朋友阿,你羨慕作基督的新婦麼?這樣你便當以他的心為心。在神面前立定心志。富足、榮譽、利益、安樂,在前面,不可稍有悖逆神旨,為要去得這些。苦楚、眼淚、患難、逼迫、在前面,不可稍有悖逆神旨,為要逃避這些。存心立志,說話行事,待人作工,無論處甚麼境遇,無論作甚麼事務,只要順服神的旨意,行他所喜悅的事;一己的得失、榮辱、利害、損益,不必去問它。為要順服神的旨意,雖然喪盡所有的好處,嘗盡諸般的苦味,也決不要推辭。這種心志,要在內心的深處堅固決定。不要矯作、不要自欺,並且這樣的心志,必須保守得長久,不為任何人、任何物,或任何環境所改變,一直到死。(或者像十字架的死一樣苦)。必須這樣,纔是與基督同心。
  
我們又念到聖經上多次告訴我們,有一樣是與基督的心相連的,就是愛。「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十三1)基督自己教訓他的門徒說:「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十三34)使徒們告訴我們,基督是怎樣愛我們:「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約壹三16)「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弗五2)「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5)「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啟一5)基督的心就是愛。他在世上的時候,勞碌奔走,遍嘗艱辛;狐狸有洞,可以居住,飛鳥有巢,可以棲止,他卻沒有一定枕頭的地方;他這樣作,是因為他的愛心。有病的人,他醫好他們,傷心的人,他安慰他們;跌倒的人,他將他們扶起;飢餓的人,他使他們飽足;他這樣行,是因為他的心是愛。他愛世人,要救他們脫離罪惡和死亡,就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作為代價,至終為他們死,且是死在十字架上。「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十五13)使徒們為要使我們知道基督的心,並且存他的心,就屢次很注重的把這件大而且重要的事實申述出來。「他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
  
一個滿有愛心、樂於濟助人、服事人、安慰人的男人,與一個自私自利的女子同處,是何等的苦惱。他們若已經結了婚,他必是怨悔從前不謹慎選擇婚姻。他們若還未曾結婚,他必定拒絕不肯同她訂婚。基督的心就是愛,除非我們與他同心,便沒有希望作他的新婦。
  
唉!信徒的生活常是何等的自私自利!金錢、榮譽、幸福、逸樂,都是盡力的取來歸給自己,和自己肉體所愛的人。眼見多少在心靈上或身體上,困苦軟弱,缺乏飢餓的群眾,環繞自己的四週;絕不肯用自己從神所得來的恩賜、才能、智慧、力量、時光、金錢,去幫助救濟他們。多少信徒,且再進一步,為了自私自利的緣故,漸漸便充滿了惱恨、嫉妒、猜疑、毀謗、紛爭、結黨、說謊、行詐、忿怒、殺害,等等極可憎的惡事;以致種種世界上所有的罪惡,都充滿在信徒中間。在這樣自私自利的環境中,要尋找有愛心的人,是何等難的一件事。但是我們應當知道,基督是不隨著世界的潮流和群眾的傾向改變的。他的心是愛,他永遠是這樣。他所要於他的新婦的條件,也永遠是這樣的嚴格,自私自利的人,斷沒有希望能作他的新婦。
  
來罷,容我們多注目基督和他的十字架,好使他的大愛日日顯在我們眼前。容我們將自己深深的浸潤在他那純全真摯的愛中,讓他用他的大愛如同烈火來陶鎔我們,使我們那自私自利的人生漸漸消滅,卻使基督的愛充滿我們的心。容我們不再注目世人,更不要效法他們,惟要日日與那愛我們的主聯合;這樣,我們必能漸漸有他的心和他的形狀了。

三、作基督的新婦須行基督所行的路途
  
兩個人若同心在一處作工,必須有同一的知識和經驗,然後纔容易互相了解、互相體恤、互相扶助。常常兩個人是由於先同心而後同行一路;但經過長久的時間同行一路以後,漸漸的更能心志相同、德行相同、經驗相同,知識相同,到了這種地步,再去擔負同一的使命,作成同一的事工,真是得心應手,成功極易了。基督的新婦是在將來要與基督一同作大工的。她必須行過她的未婚夫(基督)所已經行過的路途,方能作他將來良好的配偶;他所要於她的,也是這樣,所以他召門徒的時候,常是說:「來跟從我。」(太四19,九9)跟從我的意思就是說,走在我的後邊、走在我所走的路途上,到底基督所走的路途是怎樣的路途呢?看舊約上先知預言基督一生事蹟最完備的一段記載,便可以知道了。
  
「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賽五十三1~12)
  
上文所引的豫言,第一段是述說基督的卑微;第二段是述說基督受苦的原因;第三段是述說基督受苦時的態度和狀況;第四段是述說基督受苦的功效,和祂因受苦所得的賞賚。從這一章豫言裏,我們可以看出基督所走的路是怎樣的路了。他所走的,就是卑微和受苦的路途。
  
「他無佳形美容;……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本來不是這樣的。他是與父同在,又有榮耀的。他的美容,遠超過世上的眾人,且是可受世人敬重的。但他現今這樣,是因為父的旨意要使他備嘗世人的苦痛憂患,然後可以拯救體恤世人。因此他甘心離了天上,降生在卑微的客店馬棚中。(一個沒有人住的地方)不久他又被兇惡的人所謀害,因而同他的母親,作了埃及國中的亡命客。他漸漸長大,就作了拿撒勒(一個被人藐視的城邑)城中的木匠,(一宗被人輕看的事業)到了施浸的約翰傳道的時候,他雖然沒有罪,卻仍是就了約翰去,好像一個當悔改的罪人,受了罪人當受的浸。他有取得富足尊榮的可能,但他卻是拜主他的神,單要事奉他。(太四10)因他所作的大事,群眾來強逼他作王;(約六15)在別人遇見這事,必以為是千載難逢的良機;但他卻是逃避了眾人的擁戴,反倒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他沒有一次用他的權能彰顯自己,使自己尊大,只是謙謙卑卑的服事眾人。人要述說他的作為,他卻囑咐他們不要給他傳名。(太十二16)他甘心隱藏自己,他樂意作卑微的人,到了他行程的末了,他竟卑微到盡頭;他非但捨棄了神子的尊榮,他又捨棄了義人的權利。他甘心代世人成為罪犯,受祭司長和官府的審判,忍受他們的凌辱、嬉笑、唾吐、鞭打;至終他竟「被列在罪犯之中」,受盡多人的輕藐。他一生所行的路途,從馬槽起,直到十字架止,都是卑微且是卑微到極點。
  
基督既是行過了這卑微的路途,他的未婚妻也必須隨在他的後邊,走他所走過的路。若是我們希望作基督的新婦,就當凡事隱藏自己,甘處卑微的地位。神若將我們放在卑微的境地,不要逃避,不要自己去求升高。別人若輕看我們,不要發怒,也不要爭辯;因為這是極好的機會,使我們可以學習如何走基督所走過的那條卑微的路途。若是我們有甚麼德行、有甚麼成就,以致得人重視誇耀的時候,應當十分謹慎,這是最危險的境遇,因為這些最容易使我們高大自尊,離開基督所走過的那條卑微的路,我們更當十分謹慎,不要為求甚麼尊榮名譽,以致走到神的旨意以外去。我們若要十分重看神的旨意和應許,總是要被世人所藐視、所厭棄,因為世人常是看順服神的旨意為愚昧,盼望神的應許為迷信。許多的信徒忍受不住這個。他們太多顧全顏面,愛慕名譽和尊榮;他們寧可因此不隨在基督的後面,他們沒有愛基督像基督愛他們一樣多。基督為愛他們,因而自卑直到塵埃;他們卻不肯為愛他的緣故,與他同走那卑微的道路;他們不配作基督的新婦。願神使我們的心眼睜開,能以看明基督的愛是何等的浩大奇妙;更使我們為愛他的緣故,就定意一生與他同走那卑微的路途。
  
「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他受苦,他忍耐苦楚,他不勉強掙脫患難的繩索,反倒一言不發的忍受。他受苦不是因為自己的罪。按他的行為,他一點不當受苦。「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他雖然不當受苦,還是因為順從神的旨意,就甘心受苦,不與人爭辯。人辱罵他,他一言不發;人鞭打他,他毫不反抗。他在神面前的這種順服,是何等的大!何等的美!
  
最大的順服是在最大的苦難中學成的。惟有在苦難中仍能順服神旨的,他的順服方能得大賞賚。因此前面的豫言第四段中有話說:「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使徒也是這樣為基督作見證說:「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來五8)又說:他「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8~11)
  
好了,我們現今可以曉得基督的新婦所當行的路途了。「卑微」還要加上「受苦」。必須受苦,方能學習順服、方能成為完全、方能有基督所有的德行、方能有基督所有的經驗和體恤人的心、方能作基督合格的新婦,與他同作大事。因此經上教訓我們說:「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腓一29)又說:「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來十三12~13)這是何等不易的事。受苦,且是「忍受他所受的凌辱」。有多少信徒一聽見這樣的教訓,都是掩耳卻走。及至我們深知苦難的益處──它可以催逼我們仰望神、親近神;又可以增加我們的信心;(雅一2~4)又可以熬煉我們,使我們離棄世俗與不義;(彼前四1~2)又可以催促我們向前奔跑,不戀慕這要過去的世界;又可以幫助我們學習最大的順服;又可以使我們作善於體恤人、安慰人的人;這時,我們的心將要何等的羨慕受苦。朋友們,我們應當知道,若只存基督所存的心(順服),但是不肯走基督所走的路(受苦),便總不能有基督所有的德行和資格,也就總沒有希望作基督的新婦。受苦誠然是一件不好過的事,但是「我們如果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八17)因為「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
  
或有人要問說:「我們當怎樣去受苦呢?」這問題是這樣的回答:我們不必去尋求如何受苦,我們只要存基督的心,並且照他的榜樣去順服神旨就是了。我們真要完全順服神旨的時候,世界必要起來與我們為敵,我們因此就要遭遇許多的損失和危險。這世界是與神為敵的,撒但是在現今的世界上作王,屬基督的人總不能得世人的歡迎,我們的主已經對我們說過了。(約十五18~20)因此在一個樂意順服神旨的人身上,苦難是自然會來到的。可惜許多信徒雖然有樂意順服神旨的心志,但竟是膽怯、畏懼世界的敵擋和攻擊,不惜以神的道當作可恥的,又在一切的事上,與世人同流合污。朋友們,這是斷不可的。我們決不可為要逃避苦難和逼迫,便去附和世人。我們當作勇敢的人;為要跟隨基督,不怕苦難的臨到。在受苦的時候,更要效法基督一言不發,忍受苦難。這樣,我們既行過了基督所行過的路途,以後便可蒙他的悅納,作他的新婦了。來罷,容我們學習受苦。

受苦的心志---以巴弗

下面是最近寫給浙江某地幾位弟兄信的主要部分:
主內親愛的××弟兄:……

願從主來的恩惠和平安歸於你們、和你們各家。

××弟兄年初一的來信已經及時收到有好多天了。感謝主,賜給你們沿海各縣和海島上的眾教會都平安。原先由於比較長期沒有收到你來信,我還懷疑、以為你們那邊主的教會和眾僕人也受到患難逼迫了,切切地為你們禱告。現在得知你們那邊各家庭教會基本上是平安的,感謝主,可以說沒有受到什麼逼迫租患難試出。只有一點點小驚嚇,是一位弟兄因屬靈書籍與海外通了信的原故、而竟被抄家並被拘留了18天,因此面把許多弟兄妹妹負責弟兄妹妹都嚇怕了。弄得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假如主允許真的逼迫和苦難臨到更多的主僕人和肢體們身上,我們又將要嚇到何種地步呢?當我們害怕的時候,決是多看到和多想到世人政權的厲害、兇惡、可怕,而往往看不到也想不到,站在我們後邊有至高神、永生神、又真又活的神在作我們的後盾和靠山,有已經得勝世界的主耶穌作著我們的元首和保障。主曾對我們說過:“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平安)、不像世人所賜的(平安)。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14:27]。我們一回過頭來看主、一倚靠主,我們心裏就會立時充滿了主所賜的這個平安。什麼時候光看世人、不回過頭來看看主、不進到主裏面,我們心裏就不會有主所賜的平安。只有害怕。世人喝一聲,我們就只得立刻舉手投降、乘乘地跟著世人走,當了世人的俘虜。其實,那位弟兄為主的緣故,為屬靈書籍與海外通信的緣故,而遭到真逼迫、被抄了家、被拘留下監不少日子,這位弟兄是何等有福啊!他比你們所有的弟兄姐妹(包括負責弟兄姐妹)都有福,稱是配為主的名受一點辱,受一點苦。主稱他“有福了”,主叫我們為此應當歡喜快樂,因為這位弟兄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為什麼我們都要拒絕這個福?為什麼都要逃避這個福?都不聽主的話為此而歡喜快樂,也不愛慕配為主受苦、不愛慕主所說的這個福,卻一定要心驚肉跳動呢?這中間有一個奧秘,一個關鍵,請看下面這節聖經:
  
彼1 4:1。“基督既在肉身受(過)苦。你們也當將這樣受苦)的心志、當作兵器。因為那在肉身受(過)苦的,是已經與罪斷絕了。”為什麼我們聽到一點點逼迫風聲的時候,就自然而然地膽怯害怕起來,而不肯倚靠主得安穩呢?因為我們身邊缺少了一個兵器(武器)佩帶在腰間;這怎麼能不害怕呢?!我們的主耶穌得勝了世界、得勝了撒旦;為什麼?因為主耶穌腰間佩著一個銳利的武器——受苦的心志。主耶穌明白:是父神差她來替我們眾人的罪受苦、受辱、受刑罪、要釘十字架,主早就佩好了這個武器,而且在客面馬尼園裏再一次順服了神,從你手中接受了這個苦杯。主早已清楚地看到了、前面明放著十字架,她沒有退後逃跑,也沒有往旁邊找一條岔道、繞一個大彎躲過十字架走,而是迎著來抓她的兵丁差役、直向十字架奔。有人喜歡把退後逃跑和找個岔道繞過十字架走,美其名叫作“靈巧像蛇”;主耶穌卻沒有去尋找這種“靈巧”辦法,而是勇敢順服如羊被牽到宰殺之地似的,甘心一意直奔十字架去。把主早已備好的武器拔出來,衝上去,主得勝了。主既已經在肉身受了苦,沒有逃避、得勝了,成了我們眾聖徒工的榜樣和力量;所以聖經教訓我們說:“你們也當把這種受苦的心志當作武器(佩著)。”事實上,我們不一定老是受逼迫患難沒了沒完,不一定老是為主受苦無盡無休,不一定老是使用著武器。但是,這個武器卻不能不老是佩著,佩帶著的武器,我們一時也不能解下來放放鬆。武器若一解下來,撒旦就能攻我們的不備,我們就要出毛病,就要被動,就要失敗,就沒有武器可拔,就只好乖乖地當撒旦偽俘虜、被牠牽著鼻子走。我們任何一個基督徒、有沒有這個為主“受苦的心志”的武器,佩帶了還是沒有佩帶這個武器,常佩著還是不常佩這個武器,其判別是多麼大啊!主耶穌說的很嚴厲:“(凡)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就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8]。這個背在身上的十字架、也就是佩在身邊為主“受苦的心志”這個武器;是關係到我們配不配稱為基督徒(基督門徒)的大問題。主又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9:23]。十字架不能只背一陣、背一段,要“天天背”、背到底;“為主受苦的心志”這個武器、也得天天佩帶好。這不是一個基督徒生活中可有可無的小事情、偶然事件,而是基督徒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大事情。逼迫患難,不一定天天都有、年年都是、終生都受,不一定,很可能有比較多的平安日子,甚至有比較長的平安時期;但十字架必須天天背、年年背、終生背,“為主受苦的心志”這個武器也得天天佩、年年佩、終生佩;平安時期也得經常佩著、經常會有用,經常需要拔出來使用。保羅所說的:“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命)也顯明在我們身上。”[林2 4:10],也是這個意思。所說“耶穌的死”的作用,也就是十字架的作用,也就是“為主受苦心志”所起的作用。是經常的、天天的;既表現在平安時期、更表現在逼迫患難時期。當主的死在我們身上起作用的時候,也就是十字架在我們身上起著作用、受苦的心志在身上起著作用的時候。作用的結果是:主耶穌的生命也在我們身上顯明了出來,基督的香氣從我們身上生發了出來。這才是一個正常的基督徒,才是主所呼召,並要求於我們的一個得勝的基督徒。這個,並不是什麼奧妙莫測、高不可攀的事情,不是的。只要我們準備好一個為主受苦、為主受羞辱、為主受難處的心志,從實際生活中所遇見的小事情上做起、處處聽主的話、事事遞主的旨意,樣樣討主的喜悅,那麼,主耶穌的生命,立刻在我們身上,不知不覺地就活出來了,顯明出來了。
  
你們已經收到[90.11“三自”錯在哪里?]和[90.11.來自漳州的基督沒藥馨香文氣]兩文,上次又寄上了[90.12,神得了勝],並緊連其後的“讀後感”[91.1.這場爭戰的核心]兩文。正如後兩文中所提到的,黨和政府兩年多些以來,原打算通過“登記”這個行政和法制手段,要加強黨和政府對廣大家庭教會和神僕人使女們的“行政領導和管理”來強迫他們加入“三自”傀儡組織、控制神的教會和控制神僕人使女們的言論的行動、要“涮掉一大片家庭教會(家庭聚會)。他們若是不肯登記、拒絕參加”“三自”,就加給他們“非法宗教活動”、“非法宗教活動場所”、“流竄犯”、“與國外反華勢力相勾結”、非法的“自由傳道人”等等罪名,對他們施行法律制截、加以“取締”、抄家沒收、勒令停止聚會、拘留、審論、軟禁、驅逐等等。已經接二連三地下手如此對待了神的僕人林獻羔弟兄的廣州在馬站等好幾個家庭教會,主的僕婢潘一元弟兄和他們老母親許碧瑞姐妹、宋天嬰姐妹、楊心斐姐妹和楊元璋弟兄、以及廈門、漳州一帶好多個家庭會,正去東北的神僕人李天恩弟兄,新疆主僕人趙西門弟兄和吐魯番的教會,河南主使女丁香膏姐妹{比較早,且判了3 年刑},聽說四川、江西、溫州也都有。結果呢?忠心的神僕人使女們都堅持不參加“三自”、也不肯“登記”{“登記”,不光是例行辦個手續,其實質是等於承認和接受了黨和政府對神聖潔教會的領導權、管理權、控制權,讓世人爬到神和基督之上作教會和神僕婢的太上皇,破壞了神和基督對教會和僕人們的絕對領導權}。雖然神的僕人使女暫時被掌權者捆住了,聚會的一切用物和聖經、詩歌等屬靈書籍全部被奪走了,大的家庭聚會被“取締”了,強令停止了;可是,感謝讚美主,小的、更多的家庭聚會卻不斷地新產生出來,弟兄姐妹們倚靠主更加剛強了,更加成長並老練起來,……所有這些、都是神自己的工作,聖靈的工作。神的奇妙作為,人們(即使是世界政權)“取締”不掉、捆攔不住。加上不但國內、連海外與國外的輿論對這些事實情況、也並不是密不透風、全無所知。党和政府原先的目的企圖、很多都沒有達到,倒起了不小的副作用,也影響著“團結”和穩定;預謀失敗了。神得了勝。這就迫使掌權者在做法上(當然不可能在本質上有什麼變化)不得不有所考慮、有所收歙,於去年底召開了全國宗教會議。當然,這次會議在公開的報導上,絲毫也不提實質的事情、具體的事情,照樣是官樣文章“宗教信仰自由”那一套執行得如何正確呀,“正常的”的宗教活動如何受到法律保護呀,等等。在聯合國裏中國代表為這方面所作的申辯和解釋,也是說得如此冠冕堂皇。其中關鍵的含意、明白人也是能看得出來的:神的僕人使女必須要按神的旨意、和神所託付所差遣的去工作,教會和聖徒們必須要按聖經所教訓的不可停止聚會、要與世界分別、要專歸神為聖(在今天,“三自”傀儡組織統治全國教會的中國今天,不得已、家庭教會是一種比較起來最恰當的形式,同時也恢復到教會初期使徒時代和患難時期、主要都是在弟兄姐妹家中聚會、根本沒有什麼“禮拜堂”),這都是在神眼中看為極正常的光景。然而,黨和政府怎麼樣算是“正常的”、又怎麼樣算是“非法的”呢?這個“正常”和“非法”的界限、在新中國的40多年來,政府自己隨時享有很大的“靈活性”,各個時期的標準租界限、很不一樣,具體出入可以相差很大,而表面上的“宗教信仰自由”六個大字、卻是一貫的,從來沒有變動過。一切都在政府隨意如何掌握了,今天依然如此。幾十年來,在新中國的廣大基督徒和神僕婢們親臨身受,一段段、一幕幕,是有很深刻很切實體會的。而我們基督徒思想和行動的標準,只能按照和根據神眼中的正常,決不能去隨從不認識神且與神為敵黨和政府所謂的“正常”。不過今天來講,隨著這次全國宗教會議的召開,逐步地,先先後後地、政府和各地公安部門的手放了點鬆。原先拘禁在監的(包括不肯何政府“交代罪行”、準備長期關押下去的)、最後也放了出來;軟禁的、變成間時“談話”(談話內容主要仍然是不許聚會、新聚會必須登記、或必須向政府申請恢復已被“取締”的原家庭聚會等)、解禁等;對所產生許多新的家庭聚會、也沒有再次抄家沒收、再次“取締”等;原先氣勢洶洶、硬逼著必須參加“三自”和登記的,後來竟也沒有下文、未再加以攪擾、實際上任憑他們繼續照常聚會了。只是也有個別地方比較例外:如浙江××市的幾個家庭教會,在去年底全國宗教會議之前的兩個多來一直比較平靜,能照常聚會的,但今年初春節以前卻反而緊張起來,政府強迫命令神的僕人使女立即停止許多年來的家庭聚會、叫他們立即進到“三自”教會裏去“傳道”,否則,……。神的僕婢不依從,並準備好若一旦被抄家“取締”後,分幾個地方在別的肢體們家中繼續聚會(新的家主肢體們也甘願冒著風險)。在後來主使女的回信中有下面幾句:“感謝主,因著……忠心的代禱,神實在恩待了我們。前段時間××(市, 家庭教會方面)的光景十分緊張,那些人簡直要把我們吞吃下去。但神給了我們應許、是詩91:的話。結果,神果然按她的話語一步一步地應驗了。雖然目前仍此較緊張,但已在不斷地轉向神應許的完全實現。她是得勝的基督。感謝讚美她。“   看樣子,兩年多來的小風浪(對在爭戰第一線上的神僕婢和家庭教會來說,風浪一點也不算小,“小”、只是對全國總的說而已),正在逐步趨向平息。那種烏雲密佈、雷電初起、風雨欲加、且已部分下起大水滴的惡劣風暴,競奇妙地起了變化,漸趨平緩。神阻止了這場風暴(已經剛開了個頭)的繼續和發展,好像主耶穌當年斥責了正在把主耶穌和眾門徒連小船一起吞吃掉的可怕風暴一樣。因為,神所定的那個敵基督倡狂、主教會包括主的眾僕婢和眾聖徒)遭受大患難的日子尚未來到。為著主福間在中國的廣傳、真理亮光的釋放、得救人數的增加、聖徒們的長進和成為聖潔、主教會的復興,神為我們再留下了一段餘恩、再給了一段比較平安的時日;我們滿心感謝父神。然而,在這一段小風浪中,也已經暴露出來了我們(包括主眾僕婢和眾聖徒)不少的軟弱,無知、膽怯、虧欠、不做醒、不愛主、缺信心甘情願、缺準備、沒有專心倚靠主、沒有下定為主受苦的心志,……許多平時掩蓋著的軟弱和虧欠,都在這段小風浪中開始暴露了出來。求主用祂的寶血遮蓋我們、用祂的恩典和能力複庇我們,使我們在下面一段道路上走得更好些。求主救我們脫離這個現實世界對我們的吸引、捆綁、和纏累,願主十字架上的大愛親自吸引我們,使我們能自動地急起快跑跟隨主,不是與世人同流合污,同行一路,而晌著我們的標竿——基督直奔,好得神(在基督裏)從上面召我們來得的獎賞。今天,求父神憐憫我們,叫我們抓緊這一段不多又寶貴的“白晝”時間,趁新的“黑夜”尚未來到,努力討主的喜悅,忠心事奉主、作主所已經託付我們差我們要作的工,好在即時將到的主來之日,何主交賬。
……(後面略)

以巴弗  1991年3月15日

2011年6月30日 星期四

信徒與不信的人結婚是犯罪---王明道

「我今天所吩咐你的要謹守;我要從你面前攆出亞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你要謹慎,不可與你所去那地的居民立約,恐伯成為你們中間的網羅;卻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不可敬拜別的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只怕你與那地的居民立約,百姓隨從他們的神,就行邪淫,祭祀他們的神,有人叫你,你便吃他的祭物;又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他們的女兒隨從他們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兒子也隨從他們的神行邪淫。」(出三十四11~16)。

「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他必使你的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的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的將你們滅絕。」(申七3、4)。

「你們要分外謹慎,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若稍微轉去,與你們中間所剩下的這些國民聯絡,彼此結親,互相往來;你們要確實的知道,耶和華你們的神必不再將他們從你們眼前趕出;他們卻要成為你們的網羅,機檻,肋上的鞭,眼中的剌,直到你們在耶和華你們的神所賜的這美地上滅亡。」(書二十三11~13)。
 
讀了上文所引的三段經文,我們可以知道神的百姓與拜假神的人結婚是神所絕對禁止的事。神禁止他的百姓這樣作不是要剝奪他們的自由,乃是因為神清楚知道如果他們這樣作,他們一定會因此離棄神,去敬拜假神,陷在大罪中,以致受到不堪設想的損害。我們都知道人與人同處最近的莫若夫妻。夫妻同處日久,兩個人的生活,思想,性情,習慣,行為,動作,不知不覺就會漸漸相似,漸漸同化。請想如果一個信的人同一個不信的人結為夫妻,漸漸的這樣同化起來,那種結果還堪設想麼?神深知道這種危險。他不要他的百姓和那些拜假神的人同化,以致墮落,所以他嚴嚴的禁止他們,不許他們與那些不信的人結婚,正如我們上文所看見的。可惜以色列人不聽神的勸戒,「竟住在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中間,娶他們的女兒為妻,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並事奉他們的神。」(士三5、6)因此「神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把他們交在敵人手中。
  
今日神的孩子們所處的境遇比以色列人更危險了。家庭中,社會裏,前後左右,大多數都是不信的人。稍不謹慎,便被不信的人所同化。神知道我們這種情形和危險,所以他教訓我們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的和不信的有甚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林後六14~18)。
  
自然我們知道神不許我們同不信的人相交不是說不許我們同不信的人往來同處。更不是說叫我們拋棄人群,遠離社會,逃到深山曠野去,過一種隱士的生活。如果這樣,這黑暗的世界將要等候誰去發光照耀?這些痛苦可憐不認識神的世人將要等候誰去拯救引領?不,我們的主沒有這樣教訓我們。他不僅沒有這樣說,而且他在為門徒禱告的時候呼求父說,「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約十七15~18)神要我們住在不信的人中間為他發光,為他作見證,為他作救人的工作,但他卻嚴嚴的禁止我們和不信的人相交。那就是說他不許我們和不信的人作親密的朋友,不許我們和不信的人同心。人與人同處最近的既莫過於夫妻,那樣神自然更不許信他的人與不信的人結婚了。經上告訴我們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神如何能許屬他的人與不信他的人連合成為一體呢?
  
自然這不是說如果一個男人信了主以後他的妻子不信主就必須與她離婚,也不是說一個女子信了主以後她的丈夫不信主就必須與他脫離關係,這是絕對不可的。夫妻一經結合就發生了不能消滅的關係,正如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中間的關係一樣。信主的子女怎樣不可與不信的父母脫離關係,信主的弟弟妹妹怎樣不可與不信的哥哥姊姊脫離關係,照樣信主的丈夫也不可與不信的妻子脫離關係,信主的妻子也不可與不信的丈夫脫離關係。「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林前七12、13)有時候不信的父母因為子女信了主,起來逼迫子女,甚至將子女從家中趕出去,宣告與子女脫離關係,也有時候不信的哥哥因為弟弟信了主起來與弟弟為難,甚至決心與弟弟斷絕關係,也有時候丈夫因為妻子信了主竟堅決的與她離異,或是妻子因為她的丈夫信了主無論如何再不肯與他同居。那自然沒有法子,只好容他們離開就是了。但在這些情形中信的人都是處在被動的地位。「倘若那不信的要離去,就由他離去;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疬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林前七15)信主的子女可以被不信的父母棄絕,信主的弟弟可以被不信的哥哥棄絕,信主的妻子可以被不信的丈夫棄絕,但信主的子女卻不可棄絕不信的父母,信主的弟弟卻不可棄絕不信的哥哥,信主的妻子卻不可棄絕不信的丈夫。換一個地位說,信主的父母也不可棄絕不信的子女,信主的哥哥也不可棄絕不信的弟弟,信主的丈夫也不可棄絕不信的妻子。基督徒只可以受逼迫,被棄絕,卻不可以逼迫人,棄絕人。逼迫人是不應當的,但不信的人要逼迫信的人又有甚麼辦法呢?棄絕與自己有骨肉關係的人也是不應當的,但不信的人要棄絕又有甚麼辦法呢?信主的人卻絕對不可作不應當作的事,所以他們絕對不可逼迫人,也絕對不可棄絕與自己有骨肉關係的人,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丈夫妻子,都在其中。
  
至於還未曾結婚的聖徒選擇配偶,那便是與這個完全不同的事了。信的人若與不信的人結婚,便是故意違背神的命令,而且不信的人──不論他是拜假神的或是不信有神的──都是與神為敵的。一個信的人若要與不信的人結婚,便是證明他願意與神的仇敵站在一邊。請想這是何等可惡的事呢!我們都以為信的人和不信的人結婚,將來很容易被引誘犯罪。其實何必等到將來呢?信的人和不信的人結婚這件事的本身就是一樣大罪。違背神的命令不就是罪麼?神不許屬他的人和不信的人同負一軛,不許他們與不信的人相交,如今他們竟定意與不信的人結婚,與不信的人連合成為一體,這若不是罪還有甚麼是罪呢?
 
有不少的信徒與不信的人結婚,他們的理由是「想引導對方信主」。這個目的實在是很好。但我們問他們是否準能領對方信主呢?我們所得的回答總是「盼望能」。那樣,我們再問,如果他們所盼望的不能實現,對方竟不肯信主,將來怎樣好呢?結婚與交友不同。交朋友日後意見不合信仰不同可以絕交,結了婚卻不可以隨便離婚。想藉著婚姻引人信主不但是萬分冒險的事,而且我們所看見的事實告訴我們,抱這種目的與不信的人結婚的人能達到目的的人真是十裏不得一二。這有甚麼希奇呢,他們自己先違背了神的命令,作了神所不喜悅的事,怎能盼望再為主得人呢。其實仔細說起來,說這話的人有幾個不是拿這個理由作為藉口好遮蓋他們的悖逆呢。
  
有些信徒說,我們靠神,我們不怕試誘。雖然我們與不信的人結婚,神能保守我們不受誘惑。不錯,神能保守我們不受不信的人的誘惑。但神不保守試探他的人。如果你在信主以前已經成了婚,你的配偶到今日還未信主,你只管靠神與他同居,神一定保守你使你不至受誘惑跌倒。但如果你明知道面前是一個坑,而且神吩咐你不要往下跳,你卻說神能保守你,使你不至受傷,我告訴你,你跳下去以後不但會受傷,而且會趺得頭破血流,說不定還會趺死。神只保守信靠他的人,卻不保守試探他的人。明知道前面是一個坑,卻大著膽子往裏跳,這已經是試探神了,如今不但明知道是坑,而且還聽見神教導你,不叫你往下跳,你還硬跳下去,這不只是試探神,而且是悖逆神了。試探神悖逆神的人遭遇失敗和禍害,還有甚麼希奇的呢。
  
也許有人想,「我們不是不知道神不喜悅我們與不信的人結婚,只因為信主的人本來不多,在這很少數的人裏若要尋找各方面都適宜的對象實在太感困難,有時候簡直找不著,實在不得已我們才去與不信的人結婚。」這個理由乍聽實在是一個很充分的理由,但如果我們信神是我們慈愛的父,而且信神所給我們的一切應許,我們便曉得這個理由簡直就不是一個理由,容我們先聽神的話:
  
「耶和華的聖民哪,你們當敬畏他;因敬畏他的一無所缺。少壯獅子還缺食忍餓;但尋求耶和華的甚麼好處都不缺。」(詩卅四9、10)。
  
「因為耶和華神是日頭,是盾牌,要賜下恩惠和榮耀;他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詩八十四11)。
  
聽見了麼?「尋求耶和華的甚麼好處都不缺。」「他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一個良好的配偶難道不在這些好處之內麼?不止在內,而且是一樣很要緊的。「得著賢妻的是得著好處,也是蒙了耶和華的恩惠。」(箴十八22)「房屋錢財是祖宗所遺留的;惟有賢慧的妻是耶和華所賜的。」(箴十九14)一個男子得著賢妻是得著好處,也是蒙了耶和華的恩惠,一個女子得著賢夫當然也是同樣的得著好處,同樣的蒙耶和華的恩惠了。既知道得知良好的配偶是神所賜的好處中的一樣很大的,又知道「尋求耶和華的甚麼好處都不缺」,那樣只要一個人誠心敬畏神,一心遵行他的道,還怕得不著一個良好的配偶麼?也許一位聖徒到了需要結婚的年齡,看看在信主的人中間竟沒有一個合宜的對象,因此便心中焦急,趕快自己設法去到不信的人中間尋找一個對象,如果他這樣不信靠神不順服神,不久他便會吃到自己所結的苦果。亞伯拉罕的事蹟足可以作我們前車之鑑罷。神應許使亞伯拉罕的子孫成為大族,但亞伯拉罕已經八十五歲,還沒有兒子,他的妻撒萊心中焦急起來,她為她的丈夫設了一個方法。她勸她的丈夫納她的使女作妾,好從她得兒子。那樣有信心的亞伯拉罕竟在這件事上不能信靠神。結果怎樣?妻妾相爭,妻的兒子同妾的兒子相爭,以致那白髮蒼蒼的老人不得不忍心把夏甲和夏甲的兒子以實瑪利趕出去。直到今日以實瑪利的子孫還是與以撒的子孫互相為仇,互相殘殺。一個聖徒到了結婚的年齡,在信主的人中間如果找不著一個適宜的對象,萬不可焦急因而跑到神的旨意之外去。他(或她)應把這件事交在神的手中,等候神的安排。神既有上文所說的那些應許,就決不會使信靠他的人蒙羞。如果他(或她)不信靠神,不等候神,違背神的命令與不信的人結婚,後來他(或她)決不能免去許多痛苦,這種痛苦有時也許會延到一生之久,還有時也許連子女都連帶著受損失,遭禍害。我們所看見的這種事實並不在少數阿。

也許有人說,我們在信主的人中間找不著合宜的對象,難道信靠神,神還會從天上給我們掉下一個適宜的配偶來麼?怎麼不能呢?老邁龍鍾月經早已斷絕了的九十齡的老嫗還會生兒子麼?神叫她生,她就會生。神既能使九十齡的撒拉生了以撒,難道他就不能為一個敬畏他的人豫備一個適宜的配偶麼?我們沒有聽見說過神用奇妙的方法為一些熱心事奉他的男子豫備了很賢慧的妻子麼?我們沒有聽見說過神在人毫無辦法的景況當中為一些敬虔的女子豫備了很與她們相配的丈夫麼?神要作一件事還有甚麼難處麼?一個未婚的聖徒最大的困難不是尋不著適宜的配偶,乃是不會信靠神,不會等候神,不會順服神,只要這些重要的功課我們學得好,不必發愁有那一樣好處他不賜給我們。
  
還有時候神已經給我們豫備好了,但我們因為被罪所蒙蔽牽引,不肯接受神所豫備的,還說尋不著適宜的配偶,因此就違背神的命令去在不信的人中間尋找我們的私心所喜歡的對象。比方說一個男聖徒要娶一個妻子,神也為他豫備了一個很敬虔的女子,這個女子的信心德行知識都與這個男子相配,可惜這個男子竟因為這個女子面容不甚美麗,推卻了神的恩賜。要在信主的人中間尋一個凡事與他相配而且容貌美麗的女子總尋不到,他就只好到不信的人中間去物色了。結果呢,有學識而且俊美的女子總可以尋得到,但信仰和德行卻不堪聞問了。再比方說一個女聖徒要嫁一個丈夫,神也為她豫備了一個很熱心愛主的男子。可惜這個女子竟因為這個男子家境清寒不足供她的揮霍享受,不肯應允這門親事。要在信主的人中間找一個富足的男子卻找不著,那也就只有到不信的人中間去尋覓了。許多未婚的男女聖徒就因為好色,貪財,或是狃於積習,或是希圖虛榮,把神為他們所豫備頂好的機會放過去,卻說在信主的人中間找不到合宜的對象,這種情形也不是不常見的阿。
  
許多信的人與不信的人結婚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在教會中負責領導的人沒有極嚴格的教訓聖徒不可與不信的人結婚。因為許多信徒不看與不信的人結婚是犯罪是神不喜悅的事,所以他們尋找配偶的時候,在信的人中間尋不著最適宜的人便到不信的人中間尋找去了,如果在教會中負責領導責任的人本著神的話嚴格的教訓聖徒,使他們知道信的和不信的結婚是違背神命,是犯罪,是絕對不可的事,那樣信徒既然絕了在不信的人中間尋找配偶的希望,在信的人中間自然不能再吹毛求疵,這樣一來,在信的人中間尋找配偶自然不像我們所想的那樣艱難了。
  
也許有人要質問我說,「在不信的人中本可以找到最適宜的對象,只因為信和不信的這一點差別,竟捨棄了最適宜的人,卻在信的人中遷就一個不甚適宜的人,這豈不是削足適履因小失大麼?」甚麼?那是履?那是足?那是大?信不信是大事?或其他的條件適宜不適宜是大事呢?在神眼中看為最大最重要的事並不是學識如何,才能如何,更不是家境如何,容貌如何,就是連品德如何在神眼中都不是最大的事。最大的事就是信不信。罪人是因信得蒙赦罪,因信被稱為義,因信成為聖潔,因信作神的兒子,因信承受一切天上地上的福分。「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一個人無論有多高尚的學識,多豐富的資產,多美麗的容貌,多優秀的品格,如果他不信他在神的面前便是一個未曾得潔淨的罪人,便是神的仇敵。神看信不信是極大無比的事,誰敢說這不過是很小的差別呢?一個聖徒遇見一個不信的人向他求婚,這個人的品格高尚,學識富豐,家境寬裕,容貌俊美,只是不信主,這個聖徒就因為這個人不信主的緣故,推卻了這門婚事,這並不是削足適履,因小失大。惟獨那些將別的事看為重要,看信不信倒算小事的人,才真是削足適履,因小失大呢。一個聖徒選擇配偶的第一個條件,是「信不信基督?」如果答案是「信」,以後再說到其他的條件。如果不信,那就甚麼都不必說了。「信的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能同負一軛。義和不義不能相交,信的和不信的沒有相干。」這是神的定律,沒有一個人有權柄通融一點,遷就一點。
  
看清楚了這個真理以後,我們在為自己解決婚姻問題的時候,或為子女朋友解決婚姻問題的時候,都當將神的命令奉為金規玉律。聖徒為自己選擇配偶或為其他聖徒介紹婚事的時候,一點不應當往不信的人身上設想。一個未婚聖徒遇見一個異性未婚的人,只要知道他(或她)不是信主的,(未曾真實悔改信主的教友在內),便不要對他(或她)起一點婚姻的意念,如同你看見一個有夫之婦或有婦之夫一樣。一個聖徒為別的聖徒介紹婚姻的時候如果知道有一方不是信主的,(未曾真實悔改信主的教友也在內),便不可再介紹這件婚姻。如果我們知道有甚麼聖徒要與不信的人訂婚,也應當竭誠警告勸戒,攔阻這一件事。正如我們看見甚麼聖徒要犯別的罪一樣。這件事必須在起始的時候就當機立斷,萬不可遷延躊躇,男女兩個當事的人如果直接有往來,尤其要這樣。因為男女兩個人一經陷入情網,無論何等的大危險和損害他們都會不去過問,甚至明知道眼前是個陷阱,他們也會雙雙攜手跳了下去。我們聽見看見的這種事實真難數算有多少了!
  
這裏還有一件應當謹慎的事,就是選擇婚姻的時候,對方必須是在毫無婚姻的企圖以前已經真實悔改信主了。萬不可在有了婚姻的企圖或是進行婚事的時候再領導對方信主,如果這樣作,最容易造出假信徒來。有許多人最會投人所好。你喜好美術,他們就研究美術以博你的歡心。你喜好文學,他們便欣賞文學以取你的好感。你引導他們信主,他們便表示信主以圖得你的青睞。人是多麼詭詐的東西。一個人只要有了一種目的,他便會千方百計作偽說謊以求達到他的目的。貪財的人會用這些方法發財。好名的人會用這些方法求榮。講愛情的人也會用這些方法追求異性。如果你遇見這樣的人,你想領他信主,他便曲意附和你,你以為他真是信了主,自然放膽與他結婚,及至他的目的已經達到,你和他已經作了夫妻,才發現他以前所說信主的話全是欺騙你的。到那時木已成舟,你將來要受何等大的痛苦呢?
  
也有人不是這樣卑鄙詭詐。他們不肯這樣作偽欺人。但我們應當知道一個人在與一個異性的人戀愛的時候,會不自覺的在一切事上順從對方的意思,博取對方的歡心。這裏面也許沒有一點詭詐和欺騙,也許完全是出於誠意。如果一個人因為戀愛要博取對方的好感而改過遷善,那也是極可慶幸的事。但如果一個人因為戀愛要博取對方的喜悅而信主,那可就把事弄壞了。信主這一件事與其他一切的事都不同。這需要一個人和神直接發生關係,需要一個人帶著自己的罪直接來到神面前,需要一個人自己從那死了又活的主那裏接受生命和能力。若不是這樣,無論他怎樣聽道,怎樣受浸加入教會,都是皮毛的事,都不能使他真實得著生命,不能使他真實成為神的兒子,不用說這樣的人在結婚以後對於神的道再不過問,縱使他一生為他的配偶的緣故聚會聽道,作一個循規蹈矩的基督徒(?),也不過使教會裏增加一位好的假信徒而已。
  
還有一件事也是我們不可不注意的。就是引領男人信主的工作最好讓男信徒去作,引領女人信主的事工最好讓女信徒去作。自然有時候會有特殊的情形和需要,也有時候會有特別的使命和差遣,以致有人在異性的人中間作工。我們不能也不可一概說信徒決不可向異性的人作傳道的工作。但就普通的信徒,在可能的範圍內,還是讓男人對男人傳道,女人對女人傅道,比較安全許多。年青的男女信徒去作工更當留意這一點,未婚的男女信徒尤其不可忽略。常見青年的信徒對異性的人佈道,佈道的工作還未作好,兩方面已經陷入情網,欲脫不能。結果不但那不信的未曾信主,連這信主的也被撒但藉著不信的人擄了去。就連那些在特殊的情形中有特殊使命的信徒和已婚成年長的信徒對異性的人佈道都當特別謹慎。因為一個人無論怎麼熱心,怎樣敬虔,怎樣被神使用,他總有肉體和肉體中的軟弱,稍一忽略,便被撒但所引誘,落在他的陷阱中。男人同女人中間本來有一種不可思議的吸引力。如果兩人沒有發生愛情,無論同處多少時候也沒有甚麼問題。可是有時候就在很短的時期中因為某種原因忽然發生了愛情,如果在起始就能懸崖勒馬,斬除情苗,割斷愛索,倒還不費甚麼大事。若是不加禁遏,任其發展,不久就像春蠶作繭一般,越作繭越堅厚,繭越堅厚也就越出不來;如果兩個人都未曾結婚,各方面也都相配,並且能夠結婚那自然沒有甚麼問題。但如果兩個人都已經結了婚,或是有一個人已經結了婚,或是有一方面是不信主的,或是有其他的原因不能結婚,不可結婚,這樣一來,便要發生種種罪惡,演出種種慘劇了。未婚的男女青年中間能發生這種情形固然不必說了,就是已婚的男女青年,或中年人,甚至老年人,也發生同樣的危險。我們不是常聽見未婚的男女同已婚的異性人發生戀愛以致演出多少慘劇麼?我們不是常看見有了妻子的男人竟又同別的女子戀愛,或有丈夫的女子又同別的男人戀愛,以致惹出多少禍事麼?我們不是也常聽見看見已婚的男子或女子同其他已婚的異性人發生情感以致掀起多少風波麼?男女中間的愛情真是一種極奇妙而且有極大危險性的東西。謹慎戰兢,加意防範,稍一失慎還會發生想不到的危險。若是輕忽大意,結果還堪設想麼?
  
我們應當知道當我們要為主得人的時候,撒但也在那裏要籍著屬他的人得著我們,把我們擄去。他所用的工具中有金錢,有宴樂,有虛榮,還有愛情。如果我們不儆醒祈禱,他藉著這些工具中的任何一樣都能將我們擄去。而且事實告訴我們,許多信徒就是這樣在為主工作的時候受了魔鬼的誘惑,以致跌倒,被撒但擄去。想到這個,我們應當怎樣儆醒祈禱,免得入了迷惑阿。
  
願神提醒我們,使我們知道信的和不信的相交是他所憎惡的事,不但自己禁戒不作,也勸戒別的聖徒不這樣作;更願神教訓我們,使我們知道魔鬼的誘惑是何等可怕,男女中間的試誘是何等劇烈,因而謹慎防範;好使我們在他面前作無瑕疵無玷污的孩子,忠心事奉他,榮耀他的聖名。

2011年6月27日 星期一

施約瑟 [1909] 新舊約聖經官話譯本

每日天糧

每日天糧.pdf
每日天糧.mp3



十字架與寶血---宋尚節

短歌 主替我捨身---(興奮短歌集一百七十一首)

我想不到這次上帝又要我在上海講道。本來我預備在滬休息二十天,一方面要修改一下些書籍,但上帝抓住我,要我作工,我深信主要用我再救些罪人悔改。我講來講去,不講別的,只講耶穌的寶血。不管你罪多大,主耶穌的寶血可洗你比雪更明,奇妙不奇妙?欠債是很苦的一回事。世上最大的債是罪債,但耶穌已經為我們死,還清我們的罪債。

今天的題目是十字架最寶貴!保羅說:“我不以別的誇口,只誇十字架”我若不講十字架,我心裏不平安。

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這章聖經最寶貴,有人說它是聖經中之聖經。寫書的人把耶穌釘十字架的一回事活現的描寫出來,在耶穌降生前五六百年的時候,上帝已將耶穌被釘十字架這件事指示給先知以賽亞,現在我們要看以賽亞怎樣講十字架。

第一段,十字架的救主(一至六節)
第一節:“我所傳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

先知第一句話是歎息的話。怎麼他傳的道無人要聽呢?他沒有講社會福音,什麼犧牲,等等~~~他所講的是耶穌釘十字架的福音,可是沒有人信,我到處講耶穌釘十字架。這次到福清去,地方上的人要將禮拜堂關閉。他們說:“你為何講耶穌釘十字架?你若說犧牲服務,那倒還和國家有益處一些。”感謝主,十字架的福音,耶穌的寶血比什麼都要有能力,十字架的福音在接受的人身上要顯出榮耀,現在許多人傳摩登福音,先知所傳反沒有人肯接受,親愛的弟兄姐妹,只有耶穌的寶血可洗你的罪!

我們所講的救主是一位木匠,沒有學問,沒有進過學教,毫無銜頭,貌容不佳,衣服平凡,他是一位十字架的救主。

第二節:“他在耶和華神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幹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容使我們羡慕他。”

嫩芽及幹地之根,經腳一蹬,就可完命的。耶穌沒有勢力,沒有後盾,被人捉去,審問,被鞭打不還手,無人為耶穌作後盾,為耶穌說一句公平話,無論何人可釘耶穌在十字架上,無論何人可用手打他的臉。彼拉多說:“沒有罪”。眾人說:“釘他十字架。”彼拉多就得把耶穌釘十字架。耶穌沒有兵力做後盾,三年工夫各處奔跑傳道,暴曬於日光之下,面部乾燥,他被釘十字架的時候,滿面流血,身體瘦弱,走幾步,跌幾步,這個人就是我們的救主!

第三節:“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

當耶穌背十字架時,衣服被剝去,身上都是血跡,走幾步就跌倒,他被兵丁鞭打,吐唾沫在他臉上。我們面上擦雪花膏,香水,耶穌滿面唾液,被鞭打,體無完膚,全身的肉都腫了,我們所愛的救主耶穌就是這樣的受苦。他被藐視,被厭棄,人看不起他,耶穌飽嘗了痛苦,憂患。當荊棘刺上去,血湧出來了,面上墨黑的都是泥土,灰土,幾次三番的被鞭。兵丁看見耶穌真正擔當不了,叫西門為他背十字架。西門不肯背,耶穌被列為囚犯,被人掩面不顧,不但外人看不起耶穌,他的門徒和他的弟弟也看不起他。這位耶穌是拯救犯各樣罪的,也就是你的救主,除他以外,無人配救你!我們所傳的不是華盛頓,林肯等時髦人物,我們傳拿撒勒人耶穌。他是罪人的救主,也是全世界的救主。我們的救主是人所看不起,所拋棄的。

第四節:“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上帝擊打苦待了。”

先知說,他實實在在擔當我們的痛苦,背負我們的憂患,我們卻不知道,還以為他是為自己的罪受罰,耶穌背十字架的時候,耶路撒冷的女人為他哀哭,他天天講道給他們聽,醫治瞎眼、耳聾的人。為何上帝不救他呢?她們想耶穌恐怕暗中犯罪,恐怕他是個假冒偽善的人,她們為他哭!我們看見耶穌受苦,以為他自己有罪,錯了!耶穌對女人們說:“不要為我哭,要為你們自己和你們的兒女的罪哀哭。將來你們要說,大山呀,倒在我身上。”有許多人家裏吵鬧,不平安,媳婦爭吵,丈夫賭錢,妻子打牌,總是痛苦患難。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到我這裏來,我必賜你平安。”所以以賽亞說:“他實在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

第五節:“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誰知道他為我們經過這許多的痛苦?當日耶穌背十字架,腰酸痛得一些直不起來,滿身受鞭打,走上各各他上山去,先知說:“他是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作孽壓傷....”自古至今世人的貪心驕傲等等,以及一切的罪孽都壓在耶穌身上。耶穌受的鞭傷,背彎得一些直不起來是為你!你本該受刑罰,如今耶穌代你受了。我們的口犯罪,眼看淫亂的東西,視錢如命,我們的耳不聽從父,反聽從魔鬼。耶穌為我們的耳、口、目、受刑。我們的手打牌,偷東西,耶穌的手為我們釘起來。我們的腳犯罪,耶穌的腳為我們被釘,耶穌為我們受傷。

我在延平的時候,有一個瞎子,七、八歲時眼就瞎了,他天天討飯。這次他也來聚會,我對他說:“你知道耶穌為你的眼睛受苦嗎?“他說:“是.”為他禱告後,他的眼睛明亮了,教會中的傳道們不信,拿了一本書給他看,問他是什麼,他說是書,又拿了一塊布給他看,他說是布,他眼睛開了,耶穌受了傷,我們得醫治,我對他說:”你去為主作見證。”他不做見證,仍舊吸煙,人家問他信了耶穌沒有,他不肯承認,不久他的眼睛又失明了。

在興化有一個長大麻瘋的人,我對他說:“耶穌和你一同受苦。”祈禱後,他身上的大麻瘋痊癒了,我又對他說:“耶穌為你受鞭打,你得了醫治,你當為主作見證。”

耶穌為我們第一擔當了痛苦,第二為我們背負罪擔。(短歌):“為我,為我,他為我釘十架。捨身流血還我罪債,他傷心是為我、為我、為我。”

第六節:“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先知以賽說,我們都是該死的。耶穌最親愛的門徒彼得,在耶穌釘十字架的時候,三次不認他,彼得是該死的。猶大跟耶穌三年之久,因為貪得三十多塊錢,將耶穌賣掉了,其他的門徒都走開了。耶穌進耶路撒冷的時候,眾人喊叫和撒那,後來卻喊叫:“釘他十字架。”我們都是罪人,沒有一個好人,否則耶穌不必到世上來了。先知說,我們都如羊走迷了路。定意不要撒謊,偏偏撒謊,考書不要偷看,偏偏偷看,不應該驕傲,偏偏驕傲,不該打妻,偏要打,知道不要犯姦淫,偏要犯,知道不可看電影,吸煙,偏要看,偏要吸,不犯罪,不安心。人人都是一樣的偏行己路,都如迷路的羊。感謝主,我們各樣的罪,耶穌丟為我們親身擔當了。沒有人知道,這是上帝的旨意:上帝要耶穌受苦。耶穌滿身受鞭傷都是為你!創世以來,全世界的人,自亞當、夏娃以及你我子孫的罪都壓在耶穌身上。

第二段,十字架的救法(七至九節)
第七節:“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到了各各山上,耶穌被壓倒在十字架上,受人欺壓,耶穌的手,耶穌的腳被釘下去,鮮血流出來。他如羊被殺,在剪羊毛的人手下無聲,一句不開口,一些不發怨言,他這樣不顧自己的忍耐痛苦是為你、為我。

有一位夫人,她的丈夫病了,醫生說:“若不將人身上的肉割下給他吃,他的病不會好。”她將自己的肉割下一塊煎了給他吃,她的丈夫問她說:“你不覺得痛嗎?”她回答說:“因為我愛你。”

我在福清講道時,鄉長來了,要將禮拜堂的門關起來,有人勸我不必到禮拜堂去講道了,因為有人要捉我,我就禱告,若能榮耀主名,生死在所不計,我就去了,有一千多人護送我去,員警跟在後面。

耶穌所以在受欺壓時不開口,是因為他正想著:“我受苦不要緊,我受苦可救幾萬萬人。”

第八節:“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耶穌在十字架被舉起來,他生命被人奪去。他被掛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下面的人何曾想到他受鞭打是為我,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為我呢?沒有人知道。

耶穌的母親已經五、六十歲了,別人的兒子可給母親養老,耶穌不能,他將老母親託付約翰,為了我的罪過,耶穌必須受苦!

“從活人之地被剪除。”什麼人是活人?我們都是死人。耶穌為亞伯拉罕、摩西等等活人受苦、耶穌說:“父啊,父啊,為什麼離開我?”耶穌不但從死人之地被剪除,在活人之地也被剪除,耶穌的父母,最親愛的人離開,他卻不在意。他非但在地上無地位,在天上也沒有地位,不但我們不要耶穌,上帝也不要他了,因為在耶穌身上滿了罪。上帝叫耶穌代替我們該受的人受苦。本來耶穌與活人之地(上帝之地)交通的,現在他與上帝的交通也都斷絕了,耶穌這樣的受苦是為誰?為我們。“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第九節:“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罪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耶穌雖然沒有犯罪,沒有做強盜,未行強暴之事,他怎麼和惡人同死?奇怪!百夫長說:“這人是義人。”一班仇敵找不出耶穌的錯來。誰知他死時與財主一同埋葬,耶穌埋在何處,以賽亞早已知道了。

耶穌為我們:第一,擔當痛苦憂患;第二,擔當罪孽;第三,擔當罪過被離棄。耶穌為我們捨身。

第三段,十字架的榮耀(十至十二節)
十字架為我們成就四件事。
(一)贖罪祭,第十節:“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享通。”

我們都是該死的,上帝叫耶穌作我們的贖罪祭,耶穌在十字架上將救贖的事做成了,我們心中千千萬萬的事,耶穌都為我們拿掉。聖靈做工的時候,一個人覺得,滿身都是罪,他到耶穌前認罪,信耶穌為他擔罪,罪就得赦免。

我到古田去,有一個人生了一個瘤,我為他禱告,瘤沒有了,照樣我們認罪,罪就得赦。埃提阿伯太監到耶路撒冷去禮拜,罪擔仍在身上。他買了一本聖經,看不懂,不知誰能擔罪,腓利介紹耶穌給他,他的罪都赦免了。掃羅打倒教會,但聖靈抓住他,哭了三天,自覺該死。亞拿尼亞來了,囑咐他不要哭,為他按手禱告,罪得赦免。哥尼流——頂好的人——沒有得救,上帝的靈感彼得去對他講明,做好人是不夠的,要信耶穌,罪方始可得赦免。

(二)重生,耶穌使我們重生,看見後裔,子子孫孫,耶穌有很多的子孫,我們都是他寶血買來的。耶穌所以不再來,因為他要使人人有得救的機會,上帝將天上地下一切的權柄放在耶穌手中,他們要傳福至地極。每人有父母的血在他身內,耶穌說:“要喝我的血,吃我的肉。”喝主血吃主肉的人就有耶穌的生命。

(三)稱義,第十一節:“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耶穌在天上看見自己的功效,——五旬節時一天功夫三千人得救,——他便心滿意足,聽道的人心中不平安,便問彼得,如何可以得救?彼得為他們施洗,心中得著喜樂,聖靈就降下來了。那時三千人一聽得救。罪人信耶穌就得成義——因信稱義。耶穌為義成為我們的義了。

(四)代求,第十二節:“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份,與強盛的均勻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耶穌已升天坐在神的左右,與上帝同位份,現在聖靈在全世界工作,耶穌可以同分擄物,因為耶穌死是將血(生命)傾倒出來,及至倒完就死了。耶穌不是被殺死的,也不是被槍斃死的,乃是被釘死的,他被列在罪犯之中,又為罪犯祈禱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自己所作的是什麼。”不但為罪人禱告,又為強盜禱告,耶穌臨死時,一個強盜得救。羅馬書說:“耶穌在天上為我們禱告。”

所以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了以上四件大事。

今天下午我們看見先知講論耶穌如何被釘在十字架的事,這位先知不傳社會福音,乃傳十字架的福音。感謝主,耶穌是我的救主,在十字架上為我流血,我雖然是一個教友,又是牧師的兒子,卻不是一個好人。十九歲時,到美國念書,後來得博士學位。在二十七年中,耶穌與我一些沒有關係,禮拜日照常做禮拜,別人唱詩,我也唱,別人禱告,我也禱告。別人說,耶穌為我死,我不信,我只信耶穌的人格,我未去美時,夏天裏常到鄉村傳道,所傳的只是耶穌的人格。

我在美時,曾去救世軍佈道處聽道,他們唱的是在羔羊寶血內有能力,我不相信。會後,有人問我說:“宋先生!你得救了嗎?”我說“我是牧師的兒子,你說的是迷信。”走了幾步,又有一個女人來問我說:“你重生了沒有。”我說:“你老頭腦。”又走了幾步,又有一個人來問我,我發老脾氣了,我說:“不管你事。”我所信的是社會福音,我得了博士學位,再去念神學,半年功夫,所聽的是耶穌的人格。

在一九二七年一月十日,聖靈來了,聖靈的第一步工作是使我知道自己的罪——某時某日恨人,打哥哥,考書作弊,看不好的小說,工作說謊(做了八小時工,說八小時半),以往的罪,聖靈都給我指示出來了,我怕得飯也吃不下,好像地獄已擺在我的前面,我要想不怕,偏要怕。那天晚上,我念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看見耶穌如何被釘十字架,和那強盜所說的話,我覺得自己是該死的,我跪在房間裏,認自己的罪,說:“主啊,你從前救那個強盜,現在你能救我嗎!”我承認自己失敗了;我靠良心,靠不住,那夜,我不能站起來,禱告到半夜,忽然看見耶穌站在我面前說:“小子啊,你的罪,我為你死了。”感謝主,那夜,我方才知道我的罪,十字架上的主已為我擔當救贖了。我一看見十字架,我的生命就改變了,二十七年的罪,那夜都給我顯明了,主保守我直到今日。

沒有人能救你脫離罪,只有耶穌的寶血,他受苦是為你,為我!
主替我捨身,罪債今還清,無數罪孽污穢心,主洗比雪更明。

今日下午有許多罪人心中沒有平安,巴不得耶穌的血洗你潔淨。你自己的罪,你永遠擔當不起,耶穌為你擔當,耶穌要救你。主快要再來,你的罪過未赦免,你怎麼見耶穌的面呢?許多年在罪中飄蕩,已經夠了,應當趕快悔改!

宋尚節的日記中夾有一張『天國銀行支票』,他在1932年3月22日在支票上簽署向神要求十萬靈魂歸主。